珠海国际仲裁院(横琴国际仲裁中心,珠海仲裁委员会,英文简称“ZCIA”)住所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,是珠海市人民政府依据《仲裁法》于1999年组建的商事仲裁机构,也是全国首家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》(中办发[2018]76号)完成体制机制改革的仲裁机构,建立以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,实行决策、执行、监督分立并有效衔接的治理机制。机构职能是依法独立仲裁国内外平等主体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及其它财产权益纠纷,并提供商事调解等其他多元化纠纷解决法律服务。本院当前两地办公,香洲办公地址位于柠溪路389号仲裁大厦,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办公地址位于港澳大道233号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8、9层。

本院现有仲裁员981名,其中港澳台及外籍地区仲裁员人数189名,占比20%,香港仲裁员50名,澳门仲裁员96名,澳门地区仲裁员人数居内地仲裁机构之首。

本院自成立以来至2025年累计办理境内外仲裁案件21000宗,争议标的总额超720亿元。案件范围除传统民商事争议外,还涉及私募股权、互联网金融、融资租赁、国际贸易、国际运输等类案件,案件当事人遍及中国内地及境外30余个国家和地区。其中2023年受理案件1400宗,受理案件争议标的额194.88亿元,位列当年全国277家仲裁机构前十名,特别是涉外案件105宗,争议标的额158.24亿元,位列全国前五。


本院以建设国际一流仲裁机构为目标,始终致力于推行商事仲裁法律制度,发展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,服务优质营商环境建设,近年来立足横琴,积极促进琴澳民商事法律规则衔接,法治创新成果丰富。2021年起联合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、澳门律师公会仲裁中心、澳门仲裁协会等澳门主要仲裁机构,共建“琴澳仲裁合作平台”,该平台于2023年作为重要成果写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《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》。2022年入选教育部、司法部首批“法律硕士专业学位(国际仲裁)”研究生培养项目,成为全国20个涉外仲裁人才联合培养单位之一;与中国人民大学、中国政法大学、武汉大学、中山大学、澳门大学、葡萄牙里斯本新大学等20多家境内外高校建立合作关系,加强涉外人才培养。2023年在仲裁机构公信力第三方评估中,作为全国五家仲裁机构之一获评“改革创新奖”。2024年作为广东省唯一仲裁机构代表获得司法部“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”荣誉称号。